澳门新葡新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信息
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广铁公司根据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环保工作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公司环保检查,每日开展日常巡查,排查公司环境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分析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重要因素、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所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和关键因素,做到在安全生产活动中“防患于未然”。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澳门新葡新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1月制定并备案(后附图)。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环境演练。
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2020年以来检查反馈问题
根据2020年9月7日来宾市生态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针对提出的整改问题:一是水淬渣渣场(一、二道)露天堆放水淬渣。二是一道、二道渣场围挡设置过低 ,渣场内超过围挡高度堆放水淬渣。三是渣场内未设置污水收集沟,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四是渣场进出口道路扬撒较大,下雨路面较泥泞。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广铁公司立行立改, 目前已做好水淬渣渣场(一道、二道)渣场的“三防”措施。并做好渣场污水导流沟和应急池,确保渣水回抽循环利用确保不外排。
附件:1.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表
2.合金精选场料棚搭建完成图片
3.合金精选场沉淀池设有应急池、导流沟、道路图片
4.澳门新葡新京环境保护责任制(试行)
澳门新葡新京
2021年4月8日
澳门新葡新京环境保护责任制(试行)
一、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二、总则
1.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事求是、有责必负、有错必究、责权相适”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到人” 。
2.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保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3.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对本单位预防环保事故和发生环保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
4.各级负责人缺额或外出期间,由代理者或副职履行环保职责。
三、适用范围
1.本责任制适用于澳门新葡新京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单位)、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单位)、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单位)、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单位)、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3.董事长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董事长授权公司环保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生产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4.环保责任制的制定、修改和批准。
4.1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环保责任制,当颁布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调整后,生产安全环保部对环保责任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
4.2 环保责任制编制和修改后,由生产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审核。
4.3 环保责任制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公司环保主体责任。
5.1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环保工作负总体责任。
5.2 依法建立环保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
5.3 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5.4 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环保条件。
5.5 确保资金投入满足环保需要。
5.6 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管理的有关要求。
5.7 依法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5.8 及时排查、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环保事故隐患。
5.9 积极采用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生产的科技 保障水平。
5.10 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11 按要求上报环境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环境污染恢复等事故善后工作。
6.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
6.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2 研究、协调、指导和解决环保的重大问题。
6.3 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4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6.5 组织做好公司环境风险排查工作,保障所有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6.6 编制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和科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6.7 组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 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
6.8 组织或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做好事故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7.公司领导层环保职责。
7.1 董事长环保职责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体责任,应当履行下列环保职责。
7.1.1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7.1.2 及时、如实报告环境安全事故;
7.1.3 参加公司环保委员会,听取总经理及分管环保副总经理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保重大问题;
7.1.4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
7.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7.1.6 因工作性质原因,董事长的部分环保职责可委托给公司总经理。
7.2 总经理环保职责
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全面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是公司环保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7.2.1 建立、健全公司环保责任制;
7.2.2 组织制定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2.3 保证公司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7.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
7.2.5 督促、检查公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7.2.6 组织制定、批准公司的突发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7.2.7 及时、如实报告环境安全事故,并组织、领导抢险救援工作;
7.2.8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听取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督促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环保设施、环保管理持续适应和符合环保要求;
7.2.9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环保管理人员,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7.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7.3 公司党委书记环保职责
7.3.1 组织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监督公司对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7.3.2 协助董事长检查并考核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4 总工程师环保职责
7.4.1 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
7.4.2 组织研究解决环保重大技术问题,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不断提高公司环保工作水平;
7.4.3 审批公司有关环保技术方面的技改技措。
7.5 分管环保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7.5.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负责;
7.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7.5.3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环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7.5.4 组织公司环保检查,落实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
7.5.5 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5.6 批准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7.5.7 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环保会议。
7.5.8 组织环保设备的检查,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改;
7.5.9 在职责范围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环保设备 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发生重大事故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7.6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7.6.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负责;
7.6.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7.6.3 保证公司环保投入资金和各项排污费用的落实。
7.7 分管采购、销售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7.7.1 负责采购供应部对矿石、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采购、运输的审核监督,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环境管理规定。
7.7.2 保证按计划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7.7.3 在产品运输、装卸是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8 分管基建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7.8.1 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7.8.2 定期听取基建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环保问题。
7.8.3 审定基建项目年度环保工作计划;主持基建环保工作会议;组织基建环保大检查;部署基建环保工作。
7.8.4 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7.8.5 组织基建施工项目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8 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7.8.1 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7.8.2 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等的相关宣传工作,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7.8.3 对公司环保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环保隐患和职业危害督促及时整改。支持员工的合理要求,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7.8.4 参与公司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8.各职能部室环保职责
8.1.1 生产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责
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⑵负责制定公司环保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协助公司领导层推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
⑶负责办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相关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管理方法并督促实施;
⑷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⑸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日常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提出改进环保管理的建议;制定现场环保检查计划并参加环保检查,对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督促落实;编制环保技术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初步审核各类方案的环保技术措施等;
⑹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环保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监督车间级事故应急演练的开展;
⑺编制、修订、填报相关台帐、统计报表,并负责向上级部门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或提供材料,迎接监督检查;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账,负责公司事故统计、上报;。
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考核;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考核。
8.1.2 总调度室环保职责
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指挥、协调各生产车间装置稳定安全运行。
⑵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环境风险及环境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故发生及事故扩大化;
⑶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⑷参加公司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⑸事故状态下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各生产车间及时稳定停炉;
⑹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8.2 机动能源部环保职责
⑴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程、标准;
⑵建立、健全公司各种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落实实施,保证环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⑶负责组织环保设备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杜绝环保设备设施的重大隐患;
⑷定期进行环保设备的专业检查。
⑸编制公司环保设备方面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
⑹参与环保设备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⑺参与环保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8.3 公司办公室环保职责
⑴负责接收、处理环保方面外部信息;
⑵负责紧急情况下公司车辆的调配。
⑶负责事故等紧急状态下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人员疏散工 作;
⑷参与公司级事故应急演练。
8.4 资产财务部环保职责
⑴提供环保项目(含技改技措)投入的费用保障;
⑵监督环保费用的使用,确保不被挪作它用。
8.5 销售部环保职责
销售部负责人在对外销售废物(废渣)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同时向当地环保局提出转移申请。
8.6 采购供应部
采购供应部对矿石、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采购、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环境管理规定。
8.7 冶炼厂环保职责
⑴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保障环保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负责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管理,对工艺技术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
⑵在生产任务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环保工作的实施;
⑶参与拟定、修订环保设施工艺操作规程,批准下发后,检查执行情况;审核各生产车间的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指标,检查、监督、考核对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
⑷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
⑸审核生产工艺环保方面的技改技措。
⑹参加工艺技术环保检查,参加有关工艺技术方面事故预防、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改进环保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根据国家下发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将除尘等环保设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8)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的运行维护职责,确保自动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的稳定联网;对由环保部门安装公司的其他各种自动监控设施负有看护职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因故意、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自动监控设施损毁负责,并对在线监测管理落实具体责任人,上报至公司生产安环部。
(9)参与环保设备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并对查出问题的及时整改,杜绝环保设备设施的重大隐患;
(10)定期进行环保设备的专业检查。
(11)参与编制公司环保设备方面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落实实施公司各种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保证环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12)参与环保设备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13)参与环保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8.8 质检中心环保职责
⑴做好废水排放相关的检测工作。
⑵配合生产安环部做好排放废水的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及时调节、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⑶制定化学试剂、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
8.9 保卫部环保职责
⑴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⑶经常进行防火相关环保宣传教育,负责消防人员的环保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相关环保检查和演习;
⑷编制或修订公司的防火相关环保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⑸负责动火(用火)等环保相关作业证的审批;
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相关环保设施的审核验收工作;
⑺组织火灾的扑救,参加火灾相关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10 各车间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8.10.1 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⑴车间主任是车间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车间环保管理网络;
⑵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环保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管理制度;
⑶依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车间环保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编制车间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⑷组织开展车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⑸组织开展本车间的环保教育及考核,认真解决职工提出的环保合理化建议等;
⑹组织制定本车间应急预案,组织本车间预案的演练;
⑺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处置;
⑻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⑼车间书记、副主任按车间职责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环保职责。
8.10.2 基层单位环保技术员环保职责
⑴在本单位行政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在业务上受安全环保部的领导;
⑵做好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和技术考核,如实记录环保教育和培训情况;
⑶建立健全本单位环保档案和台帐;
⑷参与生产现场进行环保检查,及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参加本单位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上报工作;
⑹参与编制修订车间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并参与车间事故应急演练。
8.10.3 基层单位工艺及设备技术员环保职责
⑴负责对生产设备、工艺技术进行管理,对设备及工艺技术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保证生产进行;
⑵参与拟定、修订环保设备、工艺操作规程,批准下发后,检查执行情况;
⑶参加有关设备、工艺技术方面事故预防、隐患整改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10.4 班组长环保职责
⑴班组长是班组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班组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⑵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预防污染事故;
⑶对本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⑷组织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跑、冒、滴、漏,降低作业场所尘、毒含量,实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⑸组织本班组各类污染(超标)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
⑹对当班期间责任区内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负责,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报经单位领导同意;
⑺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关注;
⑻组织本班组职工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救、采取应急措施。
8.10.5 班组职工环保职责
⑴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⑵了解、学习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环境、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并对本车间生产工作过程上存在的环保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车间或 环保科提出建议;
⑶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环保情况;
⑷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⑸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⑻接受各级环保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
四、 附 则
1.《环境保护责任制》若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精神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
2.《环境保护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3.《环境保护责任制》由生产安环部负责解释。





